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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这是我死的日子(第11页)

  ——戚少商一向喜欢穿白衣。

  他始终钟情于白色。

  他甚至自嘲的说过:“虽然我已千疮百孔,遍体鳞伤,但我还是喜欢白色——白色也是无色,没有颜色才能添上任何色彩,而且若有任何暇疵,也可以一眼便看出来。”

  尽管他历经不少风霜,心头也有无尽沧桑,但奇怪的是,岁月并没有侵蚀他的脸容,他的肤色还是那么白皙、令人生起衣白不沾尘甚至出尘之感。

  他喜爱白。

  他连座椅都铺上白绒布。

  他的爱驹也是白马,他的剑光一向白得教人心寒。

  他甚至特别下令加派人手保扩“白楼”。

  可是,而今,他居然不在“白轿”里:

  白轿竟是空的!

  他们竟击了个空!

  4.冷锋

  剑是冷的。

  血是热的。

  就是冷血杀手的血仍是热的,但再狂暴的杀手手上的剑,仍是冷的。

  冷锋。

  希望是热切的。

  ——他们要杀戚少商!

  杀戚少商能够报仇,可以歼敌,足以名动天下!

  剑是冰寒的。

  ——冷锋必须鸩饮热血才能变成把烫手的剑:

  名剑。

  杀了名人的剑就成了名剑,打败了名人的人也成了名人,本来要动用这把剑和请动这个人只需要二两银子,可是他一旦成了名人而手上有了把名剑,再请动他只怕非三千。

  三万两不可了。

  所以没成名的人想出名,成了名的人想更享有大名。

  可是人是人,总有一个极限,要是能力才干和名气成为正比,也许三百两,没问题,二千两,可以,甚至三万两银子,一样抵受得住,可是三十万两呢?要是三十万两黄金呢?还抵受得住?承受得了么?受下住,就得折断,一旦折了。断了,那就连三个铜钱都不值了。

  但人总有他承载不了的时候的,不管才干,权力、名气。地位都如是观。

  像“剑神”温火滚,也算是不得了的人物。他一朝学成下山,就击败了比他先成名三十年的“混饨一剑仙”虚虚子,一年后,再成功格杀“千剑联盟”总盟主王红公,然后受到“醉中剑”司徒坦及“病中剑”欧阳白的挑战,但他一剑挫杀二人,于是成了大名。

  但他那时仍只是“七绝神剑”之一,还未分出各师兄弟的徘行,直至他以独剑战胜“哭魔”,“笑神”、“小气鬼”二大高手后,他才奠定了地位:

  剑神!

  他在“七绝神剑”的班辈中,排行仅次于老么“梦中剑”罗睡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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